> >广汽丰田汽车 第五生产线项目工程招标代理 > >(项目编号:JG2020- 1291)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 >招标代理 >2020 年 3 月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汽丰田汽车 第五生产线项目工程招标代理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0115-47-03-8446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汽丰田汽车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6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88万平方米,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树脂、总装、电池六大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拟生产全新EV平台SUV A/MPV B/SUV C等新能源汽车。本项目产能规模为20万辆。 >2.1.3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按照招标人需求依法组织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进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协助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登记及接收申请资料,接受投标单位登记;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322.55万元。(最终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再按中标人的报价的下浮率计费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结算价。) >2.4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3投标人拟委派的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于2020 年 3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3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通过 站(网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 4 月 21 日 9 时 45 分至 10时 00 分 ,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6.
广汽丰田汽车 第五生产线项目工程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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