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内蒙古 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设两个风电场,卓资一号、二号风电场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山辉腾锡勒草原,距离卓资县城 30 公里,海拔 2000 米左右。两个风电场各装设 24 台湘电 XE72-2000 型风机。由于该机型为湘电公司早期产品,故障率高,尤其是变桨系统故障尤为突出。本项目将对其中 18 台进行改造,由原直流变桨改为交流变桨,后备电源由铅酸蓄电池改为超级电容, 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提高风机可利用率。
二、招标范围:
内蒙古 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湘电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1)拆除需改造的 18 台风机原配置的直流变桨系统;(2)在拆除后的风机上安装交流变桨系统(后备电源为超级电容);(3)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包括整个改造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系统优化、培训、现场性能试验、
试运行以及配合相应的验收工作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具有 2016 至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3.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没有在 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3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 3 年内应有不少于 20 台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满足招标供货时间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6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