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蒙西清掏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焦化公司蒙西所属焦化一厂、二厂、甲醇厂清掏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焦化一厂设备清掏内容:1、污水提升井;2、库区焦油槽;3、再生塔;4、清掏湍球塔空心球;5、湍球塔、脱硫塔、循环槽、低位槽、渗水井;6、清理1#、2#脱硫塔分布器杂物;7、更换2#脱硫塔阶梯环;8、硫铵母液槽;9、冷鼓、库区冷凝水收集池;10、粗苯贫油槽、富油槽、液封槽和冷凝液储槽;11、冷鼓晾水塔塔下水池、吸水井;12、锅炉房浓水收集池、沉淀池;13、拆除晾水塔填料;14、清掏2#洗苯塔填料;15、安装晾水塔填料;
焦化二厂设备、槽体及水池清掏内容:1、脱硫工段再生塔滑道(2座);2、脱硫工段缓冲槽2台;3、脱硫工段低位槽1台;4、脱硫工段事故槽2台;5、焦油库区焦油槽3台;6、冷鼓工段焦油槽2台,焦油中间槽1台;7、冷鼓工段事故水池1座;8、生化工段事故水池2座;9、冷鼓工段煤气管道清理。
甲醇厂设备、槽体及水池清掏内容:1、甲醇厂净化车间清掏、装填催化剂;2、甲醇厂合成车间清掏、装填催化剂;3、甲醇厂空分车间清掏、装填催化剂;
2.3计划服务期限:1年,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4月30日,单个项目以项目单位下达的单个任务单及对应的要求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项危险品储槽清理业绩(业绩认定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