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新型大宗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26/17-SG-0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灵武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粉煤灰修复材料生产堆料车间建造工程、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保温防腐工程等。1)生产堆料车间施工建造:室外地面硬化、工艺综合楼、室内地面设备基础、提升机地坑及输送地坑。 2)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室内通风空调材料、室内采暖材料。3)水工工程:消防材料、生活给水材料、生活排水材料、雨水排水材料。4)防腐保温:防腐:废水箱、混合箱一、混合箱二、氨气吸收箱、地沟;保温:蒸汽管道、室外水管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已经正常参加过投标的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参加,联系招标公司视情对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司对第一次投标缴纳的保证金直接办理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环境修复材料生产车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3项业绩(规模不小于3000平或者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混凝土车间厂房施工建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近三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31 17:00到2020-04-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31 17:00到2020-04-10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郑经理 微信/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