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小昌马河水源地保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门市小昌马河水源地保护工程,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20〕8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小昌马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建设物理隔离防护带,共计13985m,保护面积9.34km2。隔离网采用热度锌刀刺围栏,每3m设方钢立柱,总高1.75m,上部0.25m制做为倾斜形状,围栏设大门10座,围栏转角及大门柱为钢筋砼柱;安装水源保护区界标6个,界桩96块,建设水源保护区宣传牌4个,交通警示牌5块。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5日
总工期:6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参与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驻现场的所有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企业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且附项目班子成员 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由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玉企业需在注册地县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并在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备。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玉门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联系单位: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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