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公司2020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充分满足宁夏煤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环境监测的需求,现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专业公司为生态环境污染物监测需求提供保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宁夏煤业公司各类污染物监测、环境质量监测、验收监测、环保设施处理效果监测、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实施等公司所需的所有生态环境类监测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项目分类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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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废气 |
1 |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氯气、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醛、乙醛、丙烯腈、丙烯醛、苯并芘、铬酸雾、甲醇、非甲烷总烃、氯苯类、硝基苯类、氯乙烯、光气、氰化氢、沥青烟、苯胺类、VOCs、氨、臭气、乙二醇、丙烯、乙烯。CO、CO2、粉尘、H2S(背景监测),砷、锑、铬、铜、锰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二噁英。共计49项(注:其中二噁英、锡及其化合物、乙二醇、丙烯、乙烯、锑共6项可以外委检测);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第二标段 |
废水 |
2 |
地表水 |
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计24项;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3 |
地下水 |
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铁、锰、大肠菌群、色、嗅和味、浑浊度、氯化物、硫酸盐、碳酸氢盐、石油类、细菌总数、硒、铍、钡、镍、六六六、滴滴涕、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铅、铜、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系物,共计38项(注:其中总铍、总α射线、总β射线、总钡共4项可以外委检测);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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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质全分析 |
K+、Na+、Ca2+、Mg2+、Fe2+、Fe3+、全铁、Al3+、NH4+、Ba2+、Mn、Sr2+、Cl-、SO42-、HCO3、CO32--、OH-、NO2-、总硬度、非碳酸盐硬度、碳酸盐硬度、负硬度、甲基橙碱度、酚酞碱度、pH值、酸度、氮氨、游离CO2、CODMn/Cr、BOD5、溶解固形物、全固形物、悬浮物、细菌含量、全硅(SiO2)、游离硅(SiO2)、余氯、胶体硅、TOC共39项(注:其中Sr2+、全硅(sio2)、胶体、TOC、游离硅(sio2)、酸度共6项可以外委检测);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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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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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壤 |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氰化物、硫化物、石油烃、 PH、总锑、总铍、三价格、总钴、总钒、总锌、甲基汞、二噁英,共计57项(注:其中氰化物、硫化物、石油烃、PH、总锑、总铍、三价格、总钴、总钒、总锌、甲基汞、二噁英共12项可以外委检测);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第四标段 |
固体废物 |
6 |
固体废物 |
有机汞、汞及其化合物、总铜、铅、铬、镉、六价铬、总锌、总钡、总镍、总砷、氰化物、总铍、无机氟化物、PH、含水率、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烷基汞、总钡,共计20项(注:其中烷基汞、含水率、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二噁英共5项可以外委检测);提供监测工作方案(含采样、制样、保存、分析到出具监测报告等整个过程及其质量保证)。 |
第五标段 |
辐射 |
7 |
皮带探伤仪监测 |
探伤仪、个人剂量; |
8 |
放射源 |
放射源、个人剂量;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5月0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实验室取得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厅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证)证书,各标段认证的检测项目数必须满足下表要求(投标文件内须提供CMA认证证书及附件扫描件):
标段号 |
要求认证检测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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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废气 |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43个项目(可外委检测的项目除外) |
第二标段 |
废水 |
地表水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24个项目 |
地下水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34个项目(可外委检测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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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分析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33个项目(可外委检测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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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土壤 |
土壤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45个项目(可外委检测的项目除外) |
第四标段 |
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15个项目(可外委检测的项目除外) |
第五标段 |
辐射 |
皮带探伤仪监测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2个项目 |
放射源 |
认证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中的2个项目 |
【3】第一、二、三、四标段要求近3年(2017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5份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监测(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监或其他环境监测项目)业绩;第五标段要求近3年(2017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放射源辐射监测300台【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扫描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