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小金湾东乡族乡小金湾河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门市小金湾东乡族乡小金湾河河道治理工程,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19〕358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小金湾东乡族乡小金湾河河道进行有效整治,修建防洪堤和护岸工程提高河道抵御洪水破坏的能力,有效地保护河道两岸村镇、农田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本次治理河长11.06km。
2.2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总工期 143 日历天,计划于 2020 年 5 月1 1 日开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
西河过水渡槽护坦1座;西河KW0+000~KW1+950段左岸新建防洪堤1.95km;主河左岸K0+000~K0+870段新建防洪堤0.87km;主河右岸K0+000~K0+860段新建防洪堤0.86km;过水路面护坦1座;主河左岸K6+490~K8+540段中加固混凝土护坡基础0.5km。
本次共新建护坦2座,防洪堤3680m,加固混凝土护坡基础50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相应人员,完工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4 本项目投标人需将由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并在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备。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在玉门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联系单位: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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