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人文化宫电影城部分场地升级改造工程 >补充公告 >广州市工人文化宫电影城部分场地升级改造工程(JG2020-1214)招标公告于2020 年3月27 日在 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部分 >一、条款号:11.2.2(9) >原文: (9)拟委派 >现文: (9)拟委派 >二、条款号:28 >原文: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施工合同应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当面签署。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8.3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相应金额的发票。 >28.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应当分账管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本工程以下银行专用账户: >(一)工程项目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在建设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开设此专户,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位工人办理工人工资个人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人个人工资账户的开户行应选择同一家商业银行。(一旦市城乡建委公布符合信息对接要求的商业银行名录,则必须选择名录内的商业银行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上述银行专户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使用的 >现文: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施工合同应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当面签署。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8.3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28.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应当分账管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本工程以下银行专用账户: >(一)工程项目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在建设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开设此专户,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位工人办理工人工资个人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人个人工资账户的开户行应选择同一家商业银行。(一旦市城乡建委公布符合信息对接要求的商业银行名录,则必须选择名录内的商业银行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上述银行专户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使用的 >三、条款号:31 >原文: 招标代理费和招标交易费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计算方法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招标交易费按照 规定执行。 >现文: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计算方法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为: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44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top-alt:1.0pt;mso-border-left-alt:1.0pt;mso-border-bottom-alt:.5pt; mso-border-right-alt:.5pt;mso-border-color-alt:windowtext;mso-border-style-alt: solid;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 >备注: >一.投标人履约状况:(1)若连续年限相同则排名相同名次并列,占用名次,如得第一名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第一名,下一名按N+1计算,以此类推。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须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颁发单位或红盾网网站、或省级(或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询路径及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 >二.企业施工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打印页或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 >三.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负债率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近6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社保网页查询截图以及查询链接,未提供社保网页查询截图以及查询链接或不满足社保条件的人员按该项缺失不予得分。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提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消防注册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查询网页截图(中国人事考试网);其他注册类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件复印件及注册信息网页查询截图,专业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投标 | >1.2 | >按投标人至2018年度(含2018年度)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年限由高至低排序,第1-3名得1.2分;第4-6名得0.6分;第7-9名得0.3分,10名及之后得0分。 |
>企业施工业绩 | >3.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8分。本项最多得3.6分。 | |
>财务状况 | >1.2 | >(1)投标人2016、2017、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50%以下的(不含50%),得1.2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 | >2 | >(1)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的得0.5分; |
> | >1.5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证的得0.5分; | |
>安全负责人 | >1.5 | >(1)拟委派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得1分; | |
>造价负责人 | >2 | >(1)拟委派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 | |
>其他人员 | >7 |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 | |
>合计 | >20 | >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工人文化宫 >2020年4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