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机组脱硝进口CEMS验收比对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17》的规定完成对CEMS相关技术指标的校准、校验、调试检测和验收检测工作,并提供验收报告,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3.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及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空气和废气检测,具备检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须满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总[2018]235号)要求,并在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录中;
3.8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检测或监测或比对等方面的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31日09时至2020年4月7日15时(北京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2元/标段;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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