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风机更换大部件吊装框架协议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风机更换大部件吊装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 街津山风电场一期
2.2招标范围:华锐1.5MW风机大部件(包括齿轮箱、发电机)吊装框架协议。吊装内容为损坏的大部件吊拆、新大部件吊安。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台单机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或齿轮箱吊装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涵盖风电设备安装 。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31日9:00起至2020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505元/标段。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