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烟台宏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剂型铝粉膏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烟台宏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烟台宏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剂型铝粉膏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只楚南路1号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加气混凝土专用水剂型铝粉膏150吨;
2.6 交货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只楚南路1号;
2.7 交货期:按招标方通知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期为3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3)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日9:00起至2020年4月1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