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陕煤集团榆林化学 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动力站工程脱硫岛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源:自筹,自筹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台670t/h级(BMCR工况下67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单炉膛固态排渣汽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全套完整的烟气脱硫系统,满足5×670t/h机组要求,含设计、采购供货、施工(EPC)等所有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动力站工程脱硫岛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承诺书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03月01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5、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6、具有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正常运行的670t/h及以上锅炉脱硫系统EPC总承包业绩至少2台(以合同为准),在EPC总承包过程实施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以业主方证明为准); 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结论良好(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01日08时30分到2020年04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内(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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