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经开经【2019】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阿拉投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阿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1)阿拉街道高桥新村微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入口牌坊。对原有商铺、建筑入口人行道破损及不平整地面、主街私搭乱建棚户、强弱电线缆等进行拆除。建筑外立面清洗,新做外墙涂料,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及绿化改造。
(2)阿拉街道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入口牌坊。建筑外立面清洗,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及绿化改造。
2.2招标范围: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拆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道路、绿化、新建牌坊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约2400万元。
招标规模:1896.439447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项目实施
2.6项目实施时间:185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7其他: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对施工质量负终身质量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2(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
3.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7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其他:(1)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并且是能够同时反映项目经理相关信息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其他人员资格:①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2个,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若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审计出来的,须提供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在《昆明市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公告》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涉及投标人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材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6)省外企业要求: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4月0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阿拉街道高桥村及小麻苴新村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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