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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招标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
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批准,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优选混合所有制项目业主,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试点区域: 按照园区类试点项目的规划范围原则上为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确定的范围要求。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两期建设,一期先行开展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和煤化工业园区部分区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二期在总结一期效果、根据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铝下游产业园区和环保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2试点目标: 通过配售电改革专项试点,形成售电侧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提升配电网运营效率;打造全区综合低成本化试点示范园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电改红利,普惠社会民生;先行先试,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实施推广探路,为推动“三去一降一补”结构性改革提供电力体制改革新支点。 2.3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函,鼓励引进积极性高、参股条件好、具备专业技术优势、具有配电建设运营经验、对电力体制改革认识充分、能积极支持配合创建低成本要素园区的国有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3.1.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具有电力供应、交易、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电气设备承装承修承试;电能计量装置校验、检定检测、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具有电力设备及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信息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及装置、电子及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具有国内外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咨询、管理;具有电力项目投资等方面相应的管理能力。 3.1.3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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