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十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第十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已经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卫发改发[2020]6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
由申请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市第十二小学二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紫金苑小区以东、灌溉渠以南、惠丰路以西、沙坡头区丰安路以北区域;
2.3招标内容及规模:水泵房及换热站、室外厕所、舞台、自行车棚、3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内含标准足球场)、悬浮地板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围墙及绿化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1标段:90日历天;2标段:90日历天
2.5 标段为: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场区回填土10952.95立方米,混凝土道路4857.63平方米,铺透水砖1553.32平方米,铺水泥方砖7607.52平方米,做悬浮地板基层2271.54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1723.95米,围墙846米,新建水泵房及换热站277平方米,室外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等
2标段:场区回填土9383.51立方米,铺水泥方砖1748.64平方米,做悬浮地板面层2271.54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159.05米,新建运动场8380.83平方米,室外排水等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标段拟用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外地企业须一级),2标段拟用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外地企业须一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投标单位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两个标段均可以中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请投标人于
2020年
4月1日至
2020年
4月9日下午18:00,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
4.2 招标文件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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