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干燥粉碎装置部件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燥粉碎装置部件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的概况:干燥粉碎装置部件的加工,根据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电站用磨煤机类似设备部件加工(包含材料)及组装,包括主体部件、轴承、螺栓、齿轮等,以及出厂检验、设备运输、安装指导、现场调试及一年内免费售后服务等。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规模:预计采购数量800吨。
2.4 建设工期:招标人下订单的通知时间起50天内到货。
2.5标段划分:/
2.6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干燥粉碎装置部件的加工,根据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电站用磨煤机类似设备部件加工(包含材料)及组装,包括主体部件、轴承、螺栓、齿轮等,以及出厂检验、设备运输、安装指导、现场调试及一年内免费售后服务等。
2.7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交货期:招标人下订单的通知时间起50天内到货。
逾期违约责任: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没有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设备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计算,每迟交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订单费用0.5%的违约金。
2.9其他事项:
(1)本次为批量招标,报价方式为设备每吨综合加工单价,设备可供应于不同的项目和地点。
(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
(3)每一项订单金额:招标单价×订单设备净重。
(4)执行约定:乙方根据甲方每一项订单的图纸进行加工。甲方有权在订单下达后的加工过程中根据项目情况对图纸进行修改,乙方不得增加费用。
运输费用:运距不超过1500公里的运费含在设备每吨综合加工单价中;运距超出1500公里,超出部分以及因大件运输增加的费用另计。
(5)甲方乙方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对甲方的图纸、技术参数等承担保密义务,甲方追究乙方的泄密责任。
注:1.本次招标的数量为暂估量,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以招标人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同时具有风扇磨煤机、中速磨煤机和钢球磨煤机的制造并已投入运行的业绩各6台,其中风扇磨煤机和中速磨煤机的业绩为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以上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日9:00起至2020年4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