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 就其监督(执法)监测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20-N-G-003号
二、项目
第一标段:监督(执法)监测-1
第二标段:监督(执法)监测-2
第三标段:监督(执法)监测-3
第四标段:监督(执法)监测-4
三、采购预算:总预算为人民币伍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5983000.00),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叁仟元整(¥1483000.00)
四、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监测项目为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的监督(执法)工作配套,且服务期限马上到期,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一)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对应标段预算金额用完,以先到者为准。
(二)最高限价:环境监测服务固定折扣率最高限价为60%
(三)招标内容:承担区环境局所委托的监督(执法)监测任务(含应急监测)中涉及到监测服务外包业务(下称检测业务)。
1、服务内容:
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区环境局委托检测业务所涉及到的现场采样、实验分析、危害评估及送样分析检测等工作。
2、总体要求:
区环境局授权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环境监测站(下称区监测站)负责组织与实施区环境局委托检测业务。中标人应保证须完全按照区监测站确定的检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等)开展检测工作。采样方法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无条件接,未经区监测站同意不得转包。
3、考核依据与奖惩措施:
区监测站将不定期组织考核组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季度考核。考核依据为《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高新环〔2014〕16号)中相关条款。
4、中标单位数量:每个标段取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中标。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五、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2、本项目不接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十、本次招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