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一、是否要提供设计方案文本?如需提供方案文本,请明确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或重新设计新的方案文本。
答复:需要提供设计方案文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是一个规划设计方案,本次招标需要投标方提供一个介于规划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方案之间的方案,楼宇功能及层数原则上不变,建筑面积接近,其他可以优化。
二、评标办法中,2.2.3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该评标办法设计方案分为(30分),如不需提供方案设计,该项是否列入评分办法中?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执行。
三、结合以上问题,如需提供设计方案,请贵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料(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设计要点或相关批文、用地红线图)。
答复:项目立项批文为镍铁冶炼项目的立项批文,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一期工程是其中的一个子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图由华锐提供。(详见附件)
四、根据贵公司发布的《镍铁冶炼项目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3条技术评分标准中的“设计方案”内容如下:
一档(0-10分):设计方案不合理但图纸完整;总平及规划设计未考虑项目未来的使用需求;布局、功能分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0.1-20分):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图纸完整;总平及规划设计考虑了项目未来的使用需求;布局、功能分区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档(20.1-30分):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图纸完整;总平及规划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未来的使用需求;布局、功能分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但是根据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第1.1.6条和第1.3.1条,本次招标仅为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按批准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贵公司并未提供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请问这两条要求是否矛盾?如矛盾我公司应以哪条要求为准,请明确!
答复: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以1.3.1为准,即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相应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