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2批)专项车辆装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货物/专用设备/工程机械/其他工程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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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 17:05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起重机 2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二包:推土机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三包:加长臂挖掘机 3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四包:标准臂挖掘机 2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五包:拆楼机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六包:轮式挖掘机 2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七包:牵引式运输车 7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八包:移动式卫生间车 2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九包:小型宿营车 4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十包:饮食配送车 2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第十一包:运输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19年度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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