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 湖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35kV无功补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
2.2 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p。
2.3 建设工期:9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35kV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2020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0项100MWp及以上风电或光伏35kV无功补偿设备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3日9时00分到2020年4月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