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煤场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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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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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煤场管理 |
莱州公司一期煤场零星管理及上煤系统卫生清理工作(2年)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煤场管理】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现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具有保洁服务或厂区保洁的类似经营范围。
3.近五年内(2016年1月至今)具备至少2项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火电厂煤场管理类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提供业绩清单,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价格、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没有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问题。
6.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黑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一年内未发生过围串标现象及造假行为。供应商如存在造假、串通者,一经查实均取消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03 11:09到2020-04-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03 11:09到2020-04-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