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雄改发(前期)[20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 ,建设资金采取企业投资,政府回购模式,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
新建住房约2.64万套,可容纳居住人口(包括安置人口与导入人口)约6.6万人,另配套建设安置区内邻里级和社区级公共服务及便民商业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健身设施、居家养老(助残)驿站、心理咨询室、派出所、邮政局、幼儿园、小学、城市绿地、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37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45万平方米。
2.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55.91亿元(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随前期工作的逐步深入再进行调整。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一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整体项目,包括标段一、二、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经营性项目含经济测算和收益分析),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协助招标人编制各类请示文件、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类政府上报文件等工作,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2)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标段一)的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物的全部勘察工作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试桩等,以及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详见勘察任务书要求;
(3)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标段一)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水暖、场区、精装修、景观、幕墙、门窗、泛光照明(亮化)、交通、市政、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防、5G等的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设计阶段的应用,并对施工和运营阶段提供配合服务)、绿建设计及咨询(居住建筑设计达到二星标准、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基础试桩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为基坑开挖的勘察和设计提供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4.2标段二、标段三招标范围: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标段二、三)的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物的全部勘察工作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试桩等,以及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详见勘察任务书要求;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标段二、三)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水暖、场区、精装修、景观、幕墙、门窗、泛光照明(亮化)、交通、市政、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防、5G等的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设计阶段的应用,并对施工和运营阶段提供配合服务)、绿建设计及咨询(居住建筑设计达到二星标准、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基础试桩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为基坑开挖的勘察和设计提供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
(3)设计: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2.6服务期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的初稿,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供审核稿,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立项批复之日止。
(2)勘察周期暂定45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3)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街区 |
用地位置 |
规划条件 |
招标预算(万元) |
标段一 |
RX01-01、RX01-02、RX01-03、RX01-04街区 |
项目地块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段沙大街,西至安大线北延伸线,南至容西河,北至津保高速铁路。 |
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6.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9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92.6万平方米。 |
14446.7498 |
标段二 |
RX02-01、RX02-02、RX02-03街区 |
项目地块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楼堤大街,西至段沙大街,南至津保路,北至津保高速铁路。 |
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8.1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3.1万平米。总用地面积约72.9万平方米。 |
12677.2880 |
标段三 |
RX02-04、RX02-05、RX02-06街区 |
项目地块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规划范围东至大水大街,西至楼堤大街,南至津保路,北至津保高速铁路。 |
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9.2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4.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8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78.6万平方米。 |
12554.5095 |
投标人可对一个标段单独进行投标,也可对两个或全部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一个标段;招标人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若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标段一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标段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标段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标段一、标段二中均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标段三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单位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5)被有关部门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1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次数或金额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部分所述招标项目指本项下任一标段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1)标段一资质最低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
具备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工程;
②勘察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设计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标段二、标段三资质最低要求:
①勘察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1)标段一业绩最低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安置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中任意一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业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②勘察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上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勘察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③设计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或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注: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也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重复计算,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2)标段二、标段三业绩最低要求:
①勘察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上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勘察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②设计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或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注: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重复计算,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标段一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a.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
b.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勘察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b.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标段二、标段三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b.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②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⑥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⑦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⑧上述④、⑤、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标段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四家;
②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可行性研究资格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要求并委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格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中如有包含两家同专业单位时,每家单位均应满足本公告中相应要求的最低资格及业绩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财务、信誉要求;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2)标段二、标段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三家;
②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格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中如有包含两家同专业单位时,每家单位均应满足本公告中相应要求的最低资格及业绩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财务、信誉要求;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kpm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