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CG-2020-01885
1.比选条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现委托 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资金来源为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资金到位100%。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
2.2竞争性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 采购预算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元) | (元) | |||||
监护仪 | 见第三章 | 1 | 台 | 150000 | 550000.00 | 否 |
呼吸机 | 见第三章 | 1 | 台 | 400000 | 否 |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供货期限: 30天(因优先供给疫情严重地区,应出具有效的供货合同和证明材料,否则应按本项目规定时限完成供货);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质保期符合“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凭证;
b.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2018年的的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d.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2供应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拟投产品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4.2 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邮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5.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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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