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处供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生处供氧系统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卫生处供氧系统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玉树中队等八个中队及总队指挥中心等供氧系统及采购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整机保修一年,空压机机头保修五年,终身服务。
采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 ;
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投标产品,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原件外,还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厂家针对本项 目第二条要求的全部资质文件与原件一致。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 理授权证明 及制造商服务承诺函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04-29 10:00:00,开标地点为青海省 二楼二号开标室 第二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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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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