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0年度)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讷水发【2020】7号文件及黑水发【2020】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FZ2020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主要建设内容:水源井工程26眼;深井供水泵26台套;变频26台套;污水处理井房25座。净水工艺2套,水处理厂房2座,消毒设备27台套;输电线路2571m。输配水管网345602m。水源地保护牌27块,三个责任牌27块,管理制度牌27块。
2.2计划工期及质量标准: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计154日历天,质量:合格。
2.3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变频设备26台套;100m深砼管水源井22眼,120m深砼管水源井4眼,水泵26台。
二标段:12㎡厂房25座,30㎡厂房2座;一级除铁锰水处理2处,输电线路2571m。
三标段:紫外线消毒设备27台,PE管材345602米及管件。
四标段:管网工程24处,不含管材、管件。
五标段:管网工程15处,不含管材、管件。以及贫困户入户连接工程。
六标段:管网工程16处,不含管材、管件。
七标段:工程监理。
其中四标段:管网工程24处,不含管材、管件。招标控制价5209439.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兼投兼中,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要求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019年09月1日至2020年02月29日),退休人员可提供相关退休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