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动给水泵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动给水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拟建1×130t/h 高温高压锅炉,配 1×30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标段为电动给水泵设备采购,本工程配置2台100%容量的定速锅炉给水泵,机组正常运行时,一台给水泵运行,一台备用。如果一台给水泵发生故障,另一台给水泵能在30秒内投运并达到所需压力,与另一台给水泵组并联运行。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本项目主要设置1个标段,为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动给水泵采购。
本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电动给水泵设备两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电动给水泵设备两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此外,供货还应包括系统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安装、调试和运行所需要的现场指导、质量保证和培训。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设备包括且不限于给水泵本体、配套联轴器及其护罩连接附件、泵进出口配对反法兰及附件、泵组内部压力、温度等一次表计、机械密封、各种表计及传感器、泵本体管路及阀门、配套电动机、泵入口滤网、泵出口最小流量自动再循环止回阀、测振装置、测速装置、给水泵及电动机润滑油系统、给水泵密封水系统、供货范围内设备的所有法兰连接接口的反法兰及其配套连接件和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5月1日至今)须具有不少于5项100%容量电动给水泵的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可辨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3日,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