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及改迁工程土建拆除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施工区域为东至经六路以东沿线的油库、废水回收、循泵房部分区域,南至纬十一路,西至欧罗仓东侧区域,北至纬十七路,以及升压站西南侧、煤场周边地下电缆沟道区域,以上区域内所有设施、基础等拆除(不含老桩)或移建等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及改迁工程土建拆除项目。
2.3计划工期:拟于2020年4月15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完工,施工时将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同时,为确保本项目整体改造主体工程进度,投标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工程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力系统内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600MW燃煤电厂厂区相关区域建设(含改建、扩建或新建)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600MW燃煤电厂厂区相关区域建设(含改建、扩建或新建)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4月4日9:00时起至2020年4月10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802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