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光伏发电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东海翔集团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三期工程(建设规模总容量为1248.72kWp)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则必须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6. 业绩要求(以下两条须满足其中一条)
1)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分布式光伏容量总计2MWp及以上施工业绩;
2)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分布式光伏容量总计2MWp及以上设计业绩。
7.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在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并提供单位任职文件或相关合同复印件。
3)在本工程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8.其他: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核发的专职安全员资质且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4月3日9:00至2020年4月9日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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