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研究院生产监控系统测点标准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华电力公司是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的统称,隶属国家能源集团。
本项的目的:一方面,实现国华生产实时数据的测点标准化、数据自动采集集中存储,满足各类业务应用对实时数据的需求,增强海量实时数据处理能力,为优化运行、状态评估、故障预警等应用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实现各厂生产过程的集中监视,为国华本部和电厂用户提供快捷、高效、准确的电厂生产实时信息,并提供多种形式的实时数据分析工具。
目前已完成了10台机组的测点数据治理、已导入大数据平台时序数据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主要包括: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时序数据库和OpenStack采购 ,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2. 时序数据库和OpenStack采购要求”。
(2)时序数据库和OpenStack安装配置,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3. 时序数据库和OpenStack安装配置要求”。
(3)完成以下65台机组(59台燃煤机组和2套二拖一燃气机组)的数据治理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4.数据治理要求”。
(4)生产过程可视化功能开发,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5. 生产过程可视化功能开发要求”,还应满足本文件附件《基于国华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应用技术招标要求》的要求。
(5)完成以下75台机组(69台燃煤机组和2套二拖一燃气机组)的可视化实施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6. 生产过程可视化展示实施要求”。
(6)为基于国华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开发工具的应用等,保障第三方能在国华大数据平台开发,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4.7. 第三方开发技术支持”。
本技术规范中未明确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均在本合同范围内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布之日止,须具有至少一个能源行业大数据系统建设或大数据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的业绩(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