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燃煤机组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燃煤机组、1×300MW燃煤机组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炉底渣销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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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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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灰 |
粗灰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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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灰 |
细灰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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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石膏 |
脱硫石膏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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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底渣 |
炉底渣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粗灰】、【细灰】、【脱硫石膏】、【炉底渣】四个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具有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承销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07 08:30到2020-04-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07 08:30到2020-04-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