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诺木洪50兆瓦风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西州诺木洪50 兆瓦风电工程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西州诺木洪50 兆瓦风电工程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4 月08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4 月16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4 月28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04 月28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诺木洪50 兆瓦风电项目工程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西州诺木洪50 兆瓦风电项目工程位于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乡南,距离宗加镇直线距离约6km,距离格尔木市直线距离约220km,规划区域开阔,地势平坦。场址北侧5.5km 处有G109 通过,另有数条乡村道路通往场区,交通条件便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 36°18'34.28"、东经E 96°26'18.78",海拔高度在2880m~3000m 之间。
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50MW,计划安装20 台2500kW 的风电机组,每台风机配一台箱式变压器。本风电场和周围其它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 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容量200MW(该站属于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海西州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接入文鲁330kV 汇集站送出。风电场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50MW
(2)计划工期:14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5 月1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 年9 月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2020 年8 月30 首批机组具备并网条件,2020 年9 月30 日前全容量具备并网条件。
(3)招标范围:
包括海西州诺木洪50 兆瓦风电项目除110kV 升压站及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量(包括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计;风机基础设计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以内,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地质勘察资料,承担设计复核工作,并提供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图。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锚栓基础、箱变基础等,箱变基础参照一体化基础考虑),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华变)、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办公区综合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楼及配套设施(水泵房、车库、备品备件库)、消防设施、排水设施、围墙、检修道路等;
(5)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综合楼、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满足三峡视觉识别要求),办公及生活家具的采购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6)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临时电源投产后转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需考虑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实际风机数量有可能减少,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其中因风机台数减少引起的工程量调整,按照单价不变原则调整合同总价。
2)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取得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及附属设备、预应力锚栓、法兰吊具属甲供设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
4)本项目风机基础或箱变场地微地貌较复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应勘察、设计、以及施
工的费用,并进行报价。
5)本项目拟采用20 台单机容量为2500kW 及其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上2500kW(轮毂高度为90m,叶轮直径为140m)风力发电机组型号及配套塔筒规格,选用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吊车及相应措施,并进行报价。
若本项目最终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型号及塔筒规格,使得相对于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吊装设备及相应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9)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②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安全、环评、水保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涉及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办公区综合楼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定值计算、质量监督、启动验收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④负责配合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⑤招标人提出需投标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10)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110kV 升压站内35kV 进线柜为招标范围分界点,35kV 电缆头由投标人制作。风电场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 年内具有至少1 个48MW 及以上风电场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 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 年4 月8 日 9 时整至 2020 年4 月16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