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皖能源马鞍山电厂(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标方购买招标方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石膏、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石膏、炉渣的装载、运输、销售等,保证粉煤灰、石膏、炉渣及时拉运并采取适当措施不产生环境污染。
2.2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开发区电业路1号。
2.3招标范围:神皖能源马鞍山电厂就2020年6月1日0点至2021年5月31日24点期间#1、#2、#3、#4机组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进行招标。
发电副产品(包括粉煤灰、石膏、炉渣)产量划分为4个标段(预计粉煤灰产量约31万吨,其中粗灰19万吨、细灰12万吨;石膏产量6万吨;炉渣产量4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估量,具体产量以甲方实际产出供应量为准)。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为招标方粉煤灰粗灰(暂估19万吨)销售,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二标段为招标方粉煤灰细灰(暂估12万吨)销售,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三标段为招标方石膏(暂估6万吨)销售,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四标段为招标方炉渣(暂估4万吨)销售,具体数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说明:石膏专指火电厂脱硫石膏。
合同期限:自2020年6月1日0点起至2021年5月31日24点止。
预定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期间,粉煤灰销售有30天按照合同价格5折销售,30天打折期必须以连续日历天数使用完,不得分段使用(本条只适用于粉煤灰销售)。打折起始日,灰库灰位不应高于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警戒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17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所投标段电力副产品经销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合同发票3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5)被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投标方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