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
贵公交告〔2020〕2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9年第一百零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9〕370号)批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启动贵港市2019年第一百零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函,我中心决定对该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重新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地块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项目)名称 |
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城东大道与工业一路交汇处东北角建设用地 |
土地来源 |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广西秀博科技股份 177.26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贵政函〔2019〕117号) |
宗地坐落 |
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城东大道与工业一路交汇处东北角 |
实际出让面积 |
118233.53㎡(折合177.350亩) |
周边规划道路面积 |
4408.56㎡(折合6.613亩)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40﹪ |
容积率 |
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其他要求 |
建筑风格、色彩、语言须符合《贵港市城市特色风貌规划》和《贵港市六大组团城市设计及重要街区天际线规划设计》要求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18090万元(折合102万元∕亩) |
报价增价幅度 |
每次为20万元的整数倍 |
竞买保证金 |
3618万元 |
其他建设要求 |
详见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6月20日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住建设2019-135号) |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27日;
(二)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8:00至2020年5月11日16:30;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4月28日8:00至2020年5月14日17:00;
三、出让方式
实行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成交确认书与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领取《缴款通知》
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材料到贵港市 进行核验, 核验通过后我中心给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发放《缴款通知》。
七、《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成交价款缴纳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6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九、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数字证书相关事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9005/)。
十三、组织实施及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由贵港市 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
挂牌地点: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一楼)
贵港市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