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第十三期学生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最佳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勘察设计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四栋12层高学生公寓,占地面积1963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同时建设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1.2.4 规划意见文件:地字第440800201900003 。 >1.2.5 项目批准文件: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802-47-03-021124 。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9689.72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限额:人民币约16421.71 万元(计算设计费时应扣除配电房工程34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工程勘察(暂定每栋楼取10个勘察点,配套道路及岗亭等设施取8个勘察点,合计:48个勘察点。每个勘察点深度约为40米)、剪切波波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电气(含强电、弱电部分)、消防、室内装修、道路、绿化及消防水池、垃圾房等配套设施)、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施工指导与监督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证书); >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勘察资质证书)。” >1.4.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登记。 >1.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4.5 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应以承接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单位,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的支付。 >④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4.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在投标登记前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4.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4.8 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 】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提交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复印件。 >1.4.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的网站查询截图。 >1.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1.5.2 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5.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 网 /html/index.html可下载)。 >1.5.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5.2.3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4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5投标人拟派 >1.5.2.6投标人拟派 >1.5.2.7联合体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 >1.5.2.8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2.9投标登记资料可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 >1.5.3 投标登记单位少于3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 年4月28 日上午9时00 分。 >开标 >1.7 费用 >1.7.1招标控制价为248.10万元,工程勘察费估算价为25.92万元(本次工程勘察费不包括工程管线物探及超前钻费用),设计费估算价为222.18万元(设计需包含基础、主体结构、水电设备、外立面及室内装修、红线范围内室外配套工程等)。 >1.7.2 本勘察设计费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费用:(1)包含了工程勘察费、剪切波波速测试、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编制工程概算费、现场施工指导与监督费等相关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2 )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 >1.8 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 45 个日历天,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不含审核时间)。 >1.8.1 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预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合计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8.2 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9.3 中标人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指导与监督及审核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登记、 >1.10 公告媒体 > 。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 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