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调查评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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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 18:37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实施时间:(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2020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有效问卷数量不低于5000个。2020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应于税务总局全国满意度调查指标发布且自治区税务局确定全区调查指标后1周内启动。于项目启动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执行并提交研究总报告和分报告。如因不可抗因素耽误项目执行周期,需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周期顺延。(二)办税服务厅优化提升:2020年办税服务厅优化提升的数量为全区行政区划内的5个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税服务厅选取由招标方综合考虑大厅特点、典型程度等因素确定。2020年办税服务厅优化提升应于2020年6底前启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优化提升实地执行工作,2020年11月底前提交研究结果。如因不可抗因素耽误项目执行周期,需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周期顺延。 (三)纳税服务投诉数据分析:2020年纳税服务投诉数据分析应以截止到分析时当月最新的数据为基础,且进行数据对比时需要结合往年度数据进行分析。2020年纳税服务投诉数据分析应于2020年8月底前开始启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分析和实地资料收集工作,2020年12月底前提交研究结果。如因不可抗因素耽误项目执行周期,需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周期顺延。 服务 为了继续优化新疆税收营商环境、对标世行以及国际税务便利化程度、精准对接总局纳税便利化指导精神,围绕国家税务总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和2020年评价范围扩大的趋势,自治区税务局拟开展重点单位税收营商环境评价。通过独立第三方,客观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个市的共计7个参评单位的税收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税务服务理念进行评价,并辅导参评单位能够独立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评价,最后根据评价分析结果给予提升建议,制定后续的跟踪、改进措施,从而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本项目交付时间: (1)第一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咨询建议:项目启动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交付;(2)第二、三部分:税收营商环境评价分析及报告:第一部分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具体视数据取得难易程度】;(3)第四部分:根据采购人的安排确定研讨会时间。服务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平稳开展,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通过采购纳入监管的涉税中介机构服务,为扣缴义务人和汇算清缴自然人提供专业、贴身咨询服务,统筹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投标人仅可对其中一个包段提出申请,不得兼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包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6.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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