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BTJY08GCGK202019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综〔2019〕50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9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15366.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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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BTJY08GCGK2020195-01-01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竣工图编制,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2、施工范围包括: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中标单位如是自治区外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 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0:00:00至2020年04月22日 19:00:00 2.领取 六、其他说明 七、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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