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大团镇劣Ⅴ类水体综合
整治工程木桩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2002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大团镇劣Ⅴ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木桩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团镇劣Ⅴ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本工程主要内容河道疏浚、新建护岸、新建桥梁、新建箱涵、水生态修复、河道绿化、防汛通道等。工程等级为IV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围堰等临时工程为5级水工建筑物。
2、竞标范围:上海大团镇劣Ⅴ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需木桩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根) | 备注 | |
1 | 木桩 | DN12*1500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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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桩 | DN12*2000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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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木桩 | DN12*3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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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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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上海市大团镇劣Ⅴ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 | ||||
注:以上竟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竟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竟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竟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符合国家《原木检验》GB/T144-2013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6.2、符合 《防腐木材生产规范》GB 22280-2008 防腐木材生产规范
松木桩的设计计算
在设计中短木桩用作挤密桩时可按下式设计:
S=0.95d√(1+ e0)/( e0- e1)
n=A/AP
S――桩的间距(m)
d――桩径(m)
e0――挤密前土的天然孔隙比
e1――挤密后作要求达到的孔隙比,可按地基所需的承载力设计值再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录五附表5-3或5-4确定
n――每m2桩的根数
A――每m2地基所需挤密桩面积,A=( e0- e1)/(1+ e0)
AP――单桩横截面积(m2)
在设计中,当桩端有硬壳层存在时,可作为端承桩,按下式计算:
Pa=Ψα[σ]A -----------------(a)
Pa――单桩承载力
Ψ―――纵向弯曲系数,与桩间土质有关,一般可取1
α―――桩材料的应力折减系数,木桩取0.5
[σ]――桩材料的容许压力,kPa,未详尽之处以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定的供货能力、垫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符合3.1.1条要求。
3、业绩: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木桩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竞标响应人还应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一份,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标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竞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竞标;竞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竞标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6、财务状况:
6.1有近三年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6.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3.1.7 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8、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