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水磨湾片区 征迁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水磨湾片区 征迁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政办[2020]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内容:项目涉及碾伯镇水磨湾北片区 土地面积约395.95亩及地上附着物拆除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20161001
标段名称:乐都区水磨湾片区 征迁拆除工程
发包内容:为乐都区水磨湾北片区 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的拆除施工
计划工期:41天(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6月20日)
合同估算价:0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4月09日00:00时至2020年04月13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4月29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4月29日09:00,地点为海东市 3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