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高庙镇卯寨景区重要节点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高庙镇卯寨景区重要节点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财字【2019】173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扶贫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招标编
项目总投资:1000.32万元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 及以上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0年4月10日08时30分至2020年4月14日17时30分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R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纸质版,在 / 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0 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 1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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