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大安乡邱家川村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已由渭源县农业农村局、渭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渭农发【2020】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区级财政帮扶资金。项目业主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建设400平方米圈舍,建设100平方米饲草棚,建设管理用房20平方米,硬化场区200平方米,建设粪污处理设施100平方米。
第二标段:引进肉牛48头,购买铡草机1台,粉碎机一台,饲料搅拌机一台,饲草打包机,购置自动通风及电子监控设备。
2.2 招标范围:经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
2.4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工程计划于2020年5月6日开工,2020年5月31日完工,工期25日历天。 第二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4 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4日。 4.2 获取
4.3 获取方法: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U盘存储的,PDF格式投标文件一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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