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0-ZB105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热电站副产品销售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企沙镇工业区
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的工程热电站产生的粉煤灰、炉底渣和脱硫石膏三类副产品销售。
2.3项目地点: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企沙镇工业区
2.4招标范围:
物资 编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估量 |
提货要求规定 |
销售期限 |
备注 |
1 |
粉煤灰 |
吨 |
每日约130吨,2年预计9.4万吨。 |
每日立即清运,以不影响现场生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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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5月1日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炉底渣 |
吨 |
每日约12.8吨,2年预计0.94万吨。 |
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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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脱硫石膏 |
吨 |
每日约137吨,2年预计10万吨。 |
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5月1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运输能力及储存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个承包火力发电或铝行业附属热电企业粉煤灰等副产品销售或处理的业绩,业绩合同中承包范围必须包含粉煤灰、炉底渣及脱硫石膏三种中的一项。(业绩合同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内容;同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应急处置的方案,应急方案中需包含销售渠道、运输能力、临时堆场、环保保证措施、粉煤灰、渣、脱硫石膏淡季具体处置方案,并提供支撑性材料,并承诺免费清运事故堆场的副产品。(提供方案及承诺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4-09 16:00——2020-04-16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