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服务内容:宇鑫公司、盛唐伟业、维多利集团三家公司不能按时交付置换物业,给包三造成的房产及违约金等各项损失,对此依法提起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在仲裁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仲裁方案及策略、代为诉讼保全、代为出庭、代为答辩、代为提交和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仲裁执行结束。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宇鑫公司、盛唐伟业、维多利集团三家公司不能按时交付置换物业,给包三造成的房产及违约金等各项损失,对此依法提起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在仲裁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仲裁方案及策略、代为诉讼保全、代为出庭、代为答辩、代为提交和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依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商管理办法》,经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具有正式法律服务商资格。
(3)具有10名(含1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呼和浩特市从事房地产仲裁案件代理的三个及以上相关业绩,单个业绩案值金额须超壹千万元及以上并完全胜诉(须提供案值金额和胜诉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律师不得少于2人;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10年以上且有丰富的诉讼服务经验;
(2)拟派律师自2015年以来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可出具“关于XXX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4月09日9:00时起至2020年04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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