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区2019年集中供热2#供热站改扩建及各站脱硫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城区2019年集中供热2#供热站改扩建及各站脱硫系统改造工程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发【2019】3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大县城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设备。新增设备(工艺+电气)70MW(100T)链条锅炉1台,锅炉热水循环泵2台,烟塔一体脱硫塔1台,储气罐1台,空压机2台,鼓风机1台,引风机2台,脱硫循环泵4台,氧化风机2台,加药泵2台,布袋除尘器1台,尿素配置泵2台,管线静态混合器3台,布袋除尘器控制柜3台,引风机控制柜2台,电力变压器1250kVA1台,低压柜7台,高压柜2台,PLC柜1台,配电柜6台,变频柜6台;65T布袋除尘器1台,锅炉循环泵1台,锅炉75kW脱硫循环泵3台;40T锅炉循环泵2台,锅炉37kW脱硫循环泵3台。
2.1.2 土建:锅炉基础、脱硫塔基础、 脱硫循环罐基础、制浆罐基础、脱硫塔冲洗水罐基础、配电室改扩建、2#站65T布袋除尘器基础、2#站 100T布袋除尘器基础、2#站100T鼓风机基础、2#站 100T引风机基础、953钢制煤仓。
2.1.3 其他供热站改造主要新增设备:1#站100T锅炉热水循环泵1台,锅炉75kW脱硫循环水泵4台;40T锅炉循环泵1台,40T锅炉37kW脱硫循环水泵4台;3#站75kW脱硫循环水泵4台,65T锅炉循环水泵1台;3#站40T锅炉循环水泵1台;4#站65T锅炉75kW脱硫循环水泵3台,40T锅炉锅炉循环水泵2台,65T锅炉锅炉循环水泵1台。1#锅炉房40T脱硫系统XAP箱1台,锅炉房100T脱硫系统XAP箱1台、端子箱1台;2#锅炉房40T脱硫系统XAP箱1台,锅炉房65T脱硫系统XAP箱1台;3#锅炉房脱硫系统XAP箱1台;4#锅炉房脱硫系统XAP箱1台;1#站循环备用泵XAP箱2台;3#站循环备用泵XAP箱2台;4#站循环备用泵XAP箱3台。
2.2建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七个标段,已招标
六、七标段,本次招标
一至五标段。
一标段(电气):2#南区新增动力电及其他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土建):脱硫塔基础、100T布袋除尘器基础、65T布袋除尘器基础、锅炉房改造(锅炉基础)、配电室一、配电室二工程;
三标段:新增100t锅炉、设备、及锅炉循环泵、工艺管网和煤斗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标段:新增100t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工艺管网和烟道设备及安装工程;
五标段:65t锅炉脱硫脱硝设备、烟道设备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所投产品(高压成套配电柜、变频柜、配电箱、低压开关柜(屏)、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须注明有效期限),开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自产设备可不提供专项授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四标段、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备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设计、研发、加工、销售及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4日,每日8:30 -12:00时,下午14:00-18:00 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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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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