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海兴路(南一路-龙山大道)亮化提升工程(二次)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ASFGSG2020-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海兴路(南一路-龙山大道)亮化提升工程(二次)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综合[2019]79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安阳市海兴路(南一路-龙山大道)亮化提升工程(二次)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地
2.2 投 资 额:1949552.88元
2.3 计划工期:18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海兴路(南一路—龙山大道)亮化提升工程(二次)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_4_月_13_日至_2020__年_4_月_17_日_23_时_55_分前登录“安阳市 网站( /)”,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格式为*.BDS的拦标价文件;4、电子版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0__年_5_月_7_日_9_时_00_分,开标地点为网上开标厅。
5.2电子投标文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以网上答复或
7、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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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