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委 托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西州乌图美仁二、三标段200MW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西州乌图美仁二标段100MW、三标段100MW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0MW,总占地面积约为4.04km²。工程项目主要由35kV开关站和光伏场区构成,35kV开关站位于光伏场区西侧。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00MW,在光伏场区西侧设35kV开关站,拟采用4回3×YJV62-26/35kV 1×630mm²电缆线路接入就近园区规划的11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为8km。
1.2 招标内容
1.2.1 监理及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
监测分区为光伏发电区、开关站及综合管理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4个监测区。监测内容为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水蚀数量及其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监测,项目六项指标达标情况等。
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辅助区、施工场区、生活营地等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1.2.2 工作内容
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水保监理规划、大纲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1.2.3本项目计划服务期:2020年5月15日至工程竣工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三项及以上光伏或工民建或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水保监理业绩和水保监测服务业绩〔可为不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
1.6 总监资格
项目总监同时具有下列资格:
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水保监理总监或水保监测负责人。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7日 8:30~11:30,14:30~17:30
1.9.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将在疫情解除后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9.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5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
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
1.11 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1.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1.1、1.11.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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