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北部3条河涌(小金河、风门坳河、白石渠)截污治污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市发改投资【2020】102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500~DN600截污主管长约5768米(小金河西渠沿河截污);新建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和500立方米/天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各一座;对小金河东渠已建沿河截污管进行清疏,长约3公里;对三条河涌进行清淤,长约7公里。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891万元,采用EPC模式建设,EPC投资估算约7891.02万元。
2.4招标范围:惠州市北部3条河涌(小金河、风门坳河、白石渠)截污治污工程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一)勘察设计内容:各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取得相关批文和项目施工期的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二)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专题报告。
(三)建安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水土保持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1)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要求:
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2人,施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的勘察、设计、施工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 发布的《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 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
7.6评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8.1.1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8.1.2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 ”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 发布的《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