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计量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208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苍南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计量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项目单位为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苍南4 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36km,水深约27m~35m,东西最长约19.3km,南北最宽约4.9km,规划面积约57.1km2,总装机容量为40 万kW。本工程拟安装 77 台5兆瓦级风电机组,采用220 kV 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风电场由16 回35kV 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 变压器升压至220kV 后通过2 回220kV 海缆敷设至苍南县石萍乡兴澳村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 陆缆接至风电场220kV 陆上计量站。
陆上计量站征地面积为17794m2(约26.69亩),站区总平面布置根据电气设备布置要求,结合站址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布置。计量站呈不规则多边形布置。站内布置生产楼、综合楼、附属楼、GIS楼、无功补偿楼、事故油池等建筑物。生产楼为两层建筑,建筑面积1331.5m2;综合楼为三层建筑,建筑面积1738.5m2。GIS楼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1506.6m2;无功补偿楼为两层建筑,建筑面积为1281.3m2。站区东北侧设事故油池,容量50m3。场区西南侧设置一个出入口,大门宽度为8m。站内道路为城市型,主干道宽4.5m,转弯半径为9.0m,道路呈环形布置,消防车可直达站内各建筑物。站内道路两侧进行配景设计以增强美化站区,站区所有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规模:400MW;
范围:陆上计量站内的场区开挖回填、土建施工、给排水系统施工、暖通系统施工、电气一次施工、电气二次施工、临时工程、进站道路等。具体内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陆上计量站土建施工
1)陆上计量站场地开挖回填、进站道路施工、护坡、挡墙、排水沟,站区围墙、大门、道路施工,站区电缆沟,站区绿化;
2)站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开挖回填、基础施工、结构、砌体及建筑装饰施工;
3) 电气一次照明接地埋管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电气管道埋设及电缆敷设、照明、防雷接地等施工,站区接地网埋设;
4)电气二次土建施工,包括室内外的电气管道埋设及电缆敷设。
5)陆上计量站建筑物沉降观测设施的埋设和沉降观测,测量基准网的校核。委托有测量资质单位进行施工期内的沉降观测工作,竣工后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出具相关报告移交招标人。
6)必要的现场降水措施。
7)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及场地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用于本工程土石方等现场施工,相应费用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陆上计量站电气安装施工
1)220kV降压变、中性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2)252kV GIS设备及附属设备;
3)220kV高压电抗器及附属设备;
4)40.5kV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
5)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6)场用电配电设备;
7)陆上计量站的电缆电线安装工程;
8)陆上计量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9)陆上计量站直流电源系统;
10)陆上计量站图像监控系统;
11)陆上计量站通信系统;
12)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系统;
13)其他安装在陆上计量站的海上风电相关监控主机系统安装工程;
14)完成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15)完成风电场陆上计量站设备调试,完成与海上升压站、陆上已建电气设备以及电网的整体系统联调;
16)与基础件有关的安装工程;
17)标识标牌的工程;
18)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第三方接地检测报告。
陆上计量站给排水系统施工。
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埋管及电缆敷设、设备安装、消防系统调试、验收等工作,负责与海上升压站火灾报警、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的联调,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投标人负责第三方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检测,并出具经消防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陆上计量站暖通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暖通管道采购、架设、设备安装及调试。
全场接地网导通测试并提供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当地防雷检测部门出具合格接地报告、开关级差试验。
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试验、验收等。
本标段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及倒运、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参与三方交接验收。
所有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加工制作、维护、安装及调试。
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施工水源、施工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标人负责提供需由由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中施工电源未来作为计量站站备用电源使用,安装位置必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包括所有迁改及设备采购,并完成国网公司的账户过户。投标人水源地选取必须有充足的水量并经招标人确认,未来作为计量站生活用水使用,包括水泵、管道等,选取的水源地水质必须满足运行期生活用水标准并提交有效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土建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的土建或电气安装工程,须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3日9时起至2020年4月20日17时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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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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