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0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包含拆除现有陈列馆、新建陈列馆、地面停车场改造、旧民居5 号楼装修改造及提升室外遗址广场等配套工程。 >2.1.3工程建设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暂定9073.7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7182.49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立项(可研)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全过程监理(含项目管理)(包含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布展工程、弱电信息智能化工程的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含勘察旁站)、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的监理工作。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计划及统筹管理; >(2 )报批报建管理; >(3 )BIM技术管理; >(4 )施工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的监理工作。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5 )对信息化深化设计进行审核; >(6 )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7 ) 对既有建(构)筑物的拆除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审核、旁站监理等工作。 >(8 )编制项目所需的第三方检测清单及初步方案。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2.4最高投标限价:139906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⑥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 年4月13日15 时30分至2020年5 月8日10 时30 分。 >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5月8日10 时30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5 月8日10 时15 分至2020年 5月8日10 时3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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