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县玛柯河上游段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久治县玛柯河上游段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果生发【2020】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进行植被恢复和坑洼平整,恢复生态面积共计约为11915㎡。对白玉乡变电所沿线和俄科河干流白玉寺旁河道沿线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清运历史垃圾约3938m³工程监理;
2.3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招标编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二楼6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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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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