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2~40km处,水深39m~44m。根据机型比选专题报告的推荐机位布置方案,本工程共布置单机容量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40台,总装机容量300MW。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的招标范围: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在工程施工区域布置警戒船舶,提供通航安全警戒服务(含现场及陆域基地警戒值班工作);负责现场来往船舶及通航物的交通监视、管制及疏通引导工作;接受甲方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值班人员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和值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咨询专家和紧急事件处理组,负责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自然条件下,制定通航安全管理对策,明确施工水域的安全管理要求及责任,对通航安全的影响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建议,为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当好参谋和顾问,同时能指导并紧急处置一些应急事件,向主管部门通报相应通航公告、协调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切实保障本项目工程施工期间的通航安全。主体工程计划工期为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底,合同服务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海事部门颁发的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③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安全警戒船的船检证书(若为自有船舶应提供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等;若为租赁船舶,需提供租赁意向协议书、提供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等证书并提供扫描件)。各类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有2个海上工程项目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 9 时整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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